我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来,浙江省衢州市应急办理局发布《衢州智造新城报智路18号电芯1车间EPC总包项目“6·19”一般机械损伤事端调查陈述》(以下简称为《陈述》)。
《陈述》显现,2023年6月19日14 时许,衢州智造新城报智路18号电芯1车间 EPC 总包项目一标段产生一同机械损伤事端,形成1人逝世,直接经济损失136万元。事端调查组确定,该起事端是一同因作业人员操作不妥引起的一般机械损伤责任事端。
该项目为建筑设计企业为衢州极电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我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造有限公司,施行工程单位(分包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南山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湖州长宜建造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东方工程办理有限公司。
事端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并结合判定陈述,确定事端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向*慧剪刀车操作不妥导致事端产生。
对此,事端调查组主张给予福建省南平市南山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首要负责人林*斌,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陈*荣行政处罚。
别的,福建省南平市南山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未严厉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责任,对“6·19”事端产生负有责任,主张由衢州市应急局依法查办。我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造有限公司对分包单位安全出产一致办理、一致和谐责任实行不到位,由衢州市住建局依法查办。湖州长宜建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则装备专职安全办理人员,由衢州市住建局依法查办。浙江东方工程办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则实行监理责任,由衢州市住建局依法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