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3月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2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本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CEO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公司治理制度,健全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机制,完善权责对等的经理层行权履职规则,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赞同公司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对《公司CEO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做担保》的议案。
会议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租赁期限为3年,并同意公司为此次售后回租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做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内容: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宗煤焦化)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租赁期限为3年。
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701.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其中,公司对师宗煤焦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9.9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一)为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拟与中航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为3亿元,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其做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师宗煤焦化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并由公司对其做担保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甲醇、粗苯、硫磺、煤焦化工副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师宗煤焦化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能缓解金钱上的压力,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影响师宗煤焦化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师宗煤焦化做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701.6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4%。其中,公司对师宗煤焦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9.9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的议案》,会议赞同公司在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预挂牌转让公司所持师宗县金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煤矿)100%股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3-075)。2023年12月11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在产交所进行了预挂牌。
预挂牌结束后,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的议案》,会议赞同公司在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临时公告(编号:2024-002)。
2024年1月26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在产交所正式挂牌,其中,公司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金山煤矿的股权挂牌转让底价为822.19万元,该评估值已经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备案。
2024年2月29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确认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金山煤矿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为云南福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泽矿业),同时,产交所要求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交易条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024年3月1日,公司与福泽矿业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交易条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顺通社区浦发路31号顺通汽配城A6-22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选矿;采矿行业高效率节约能源研发技术;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研发技术;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研发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贸易经纪;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核查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定福泽矿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产权转让价格:¥8,221,900.00元(大写)捌佰贰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
3、产权转让方式:通过产交所披露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采用场内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合同。
4、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金山煤矿已无需安置的企业职工。若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还有企业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其他劳务人需要安置,由甲方负责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如产生劳动纠纷,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造成乙方或金山煤矿先行垫付的,乙方或金山煤矿有权向甲方进行追偿。
5、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处理:金山煤矿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金山煤矿继续承继,但评估报告未列明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6、产权转让价款支付: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乙方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7、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乙方承担。
本次挂牌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可以有明显效果地的盘活公司资产,实现资金回流,提升公司资产质量与回报水平,大大降低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金山煤矿股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